他很讨厌吃肉,就算是全世界大名鼎鼎的厨师,把肉类做成如何好吃,他也一口吃不下。
林敬萧曾经戏称他刘某为淀粉人,意思是,吃白米饭都能饱腹的怪人。
自家老弟恰恰很喜欢吃肉。
素食一概不沾,就算是白水煮肉也能吃得津津有味。
这哥俩一个比一个奇怪,还智商奇高。
刘昊从冰箱里取出几根黄瓜,还有胡萝卜和鸡蛋,又在厨房里扒拉出大米和面粉。
他的厨艺虽然算不上拔尖,但也算是中规中矩了。
面粉加入适量水,把鸡蛋打匀倒入,黄瓜切碎成丁,撒上些许盐调味,这就算大功告成。
两张面饼一摊,香气四溢。
同时,一锅粥也煮好,加入海带和切的细碎的皮蛋,稍微等候片刻,也就做了碗味道鲜美的咸粥。
若是常人来评鉴一番,也自然挑不出什么毛病。
刘昊面无表情的吃完东西,洗好锅碗瓢盆,看了眼窗外。
他不知道这里是哪里,但好在没人限制他的自由。
所谓食物,不管再美味,刘昊也已经尝不出什么,对他而言,不过味同嚼蜡。
之所以那么细致的做一顿饭,除了他自己喜欢把生活过的精致外,就是自家老弟林敬萧的口味很挑剔。
一素一荤,两道菜,基本就两个兄弟都打发了。
刘昊打开冰箱,准备把用不上的黄瓜和鸡蛋放回去,却有些呆滞。
他忙看一眼垃圾桶,那些倒掉的肉类还在。
冰箱竟然又满了,就和他刚开始打开时一模一样,手中的黄瓜和鸡蛋一时间感觉到有些无处安放,不喜浪费的性子又让他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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