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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沈凌秋就是脚下杀不死的野草(第1页)

简思文中欧混血,外型接近欧洲人,穿着打扮却偏中式,圈里没有哪个少年比他更爱唐装。

他穿着也好看,雪肤黑眸,五官深邃,在中式写意风流之上更添三分邪气的俊美。

他爱花爱画爱一切美丽的事物,当然,美丽的女人偶尔例外。

因为她们太愚蠢贪婪了,他不喜欢。

他性格里带着猫一样的残忍,是圈里出了名的看热闹不嫌事大。

那日林家的草坪夕阳派对,他也在现场,也是发笑中的一员。

只不过和其他人不同,他红唇扬起的弧度很戏谑,单纯觉得有意思罢了,沉凌秋有意思,自己的同伴们也有意思。

现在更有意思了,看看谁在打理他的朱丽叶小宝贝儿们?

那个身姿修长轻灵有如猫科动物般的自来卷姑娘,穿着身中年大妈干活时才穿的花衣裳,正猫着身子,一副可笑的姿势,拿着一把小剪刀,瞪大双眼,聚精会神地仔细搜寻着……

简思文当然知道她这副如临大敌的模样是拜自己所赐。

昨天他心血来潮去看朱丽叶,对它们的状态很不满意,发了一通脾气,没想到老陈第二天就找到人了。

却是……这么个人……

噗,林雁初知道她同父异母的亲妹妹在他家干活吗?

越想越有趣,他立刻登陆电脑,进群吆喝。

【林家那个私生女现在我家花园干活噢】

简思文才不管这样说会不会有点伤人,他就是这样的人,做事全凭高兴。

顿时响应纷纷,内容无非惊讶和好笑两种,还有的男孩闲得发霉,表示要立刻杀到他家看热闹。

“欢迎至极。”

他幸灾乐祸地笑道。

庄奕辰在外办事,手机嘀嘀嘀响个没完,他点开消息,往上翻了半天,良久,回了一个问号。

这群狐朋狗友中,简思文最看重的就是庄奕辰。

别人或许在扮演善良,把自己都骗过去了,可庄奕辰是真的正直,一株挑不出毛病的挺直小青松。

他觉得,如果他和庄奕辰去演反串版的爱情童话,那庄一定是温柔善良的公主,而自己一定是美丽邪恶的女配。

恶毒女配不会嫉妒善良公主,只有欣赏,因为他知道自己永远无法拥有那种东西。

他回庄奕辰:“在哪里?来不来?”

下一秒,对方的电话打进来。

“简思文,你太恶趣味了。”

“奕公主,你又要劝我日行一善、博爱天下啦?”

“我没有。

我打来只是单纯想骂你一句而已。”

“那你骂吧,你骂我也爱听。”

“简思文,你说话不要这么……恶心好吗?我告诉你,你当心被雁初知道。”

简思文不以为意:“知道就知道呗,我又不怕她。”

说到这里,他语气突然正经起来:“我说,林雁初这异母妹可真能折腾。

我家朱丽叶玫瑰园定期除草,否则一段时间没打理,野草就会把玫瑰吞噬。

我感觉,林雁初就是这娇贵的朱丽叶,而沉凌秋,就是脚下杀不死的野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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