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民大军为了不饿死,得拿命来换,冒着滚木擂石、金汁、箭矢的打击前来抠城墙,十有九死,侥幸抠了一块,便是命大,但下次命大不大只有天知道。
而且,空手而来者,执法队会毫不犹豫砍下他的脑袋。
王凌可不想去当早死鬼,况且,自己的小妹、殷夫人、张雪大概率会成为农民军将领的玩物,农民军都是草莽,可没有纪律可言。
往东进山东,到了山东总兵刘泽清的地盘,刘泽清得知周延儒要入阁,于去年二月到扬州拜见了周延儒,并奉上两万两黄金,周延儒欣然受之,刘派船全程护送周入京,而后,果然官复原职,而刘泽清对崇祯帝一贯是阳奉阴违,以保存自己实力为终极目标,这样一个混蛋,王凌是万万不会去找他混的。
往南去南京,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崇祯年代战争大部分都在北方打,水旱瘟疫等天灾也大部分发生在北方。
然而这里到南京千里迢迢,三个弱女子一个大男孩,值此兵荒马乱之时,徒步到南京,谈何容易!
往北去京师,王凌知道崇祯帝,崇祯可不知道他,再说了,崇祯在位十七年,除了干掉魏忠贤,其他的策略可没弄对一回,跟这样的皇帝,死了多少忠臣良将,唉!
明年轮到孙督师了。
想来想去,还是去南方混能保住命,但是弱小的自己,如何能先保住自己及亲人的命,这是当下王凌必须思考的问题。
不如自己也拉支队伍?上山当土匪也比当乱世百姓强啊!
乱世之中最不能当的便是小民啊!
只有任人宰割的命啊!
老子赖不好是武警学校毕业的,科班出身啊!
又是正儿八经的武警,妥妥的正规军,来到几百年前的大明,拉支队伍应该不成问题吧。
有了队伍,才能保命。
于是,王凌对殷夫人道:“夫人,不如我们也拉支队伍,投官军也好,投农民军也好,自己单干也好,甚至上山当土匪也好,总比饿死或让人当两脚羊吃了强。”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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