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哥,王二哥打下了杜老爷的坞堡。”
“好事啊!”
种光道居住在县丞在城内的大院,生活品质可比王三居住的衙门好太多了。
毕竟明初的时候,朱元璋是厉行节俭,很厌恶县衙扩建的,很多地方甚至破旧、漏风、漏雨了,都没有翻修。
所以,县衙的质量,基本很差劲。
朱元璋一走,后续几代还悠着,但弘治之后,社会风气的转变,彻底导致了知县都不见得会居住在破落县衙里,但凡有点能力的,都会去出去自己租或者买。
就比如张斗耀,他有别墅,平时也住在别墅。
而别墅是晋商捐建,也作为往来的邸在。
所以那边的建筑风格,比城内的县衙简直要好太多。
王三之所以一定要留在县衙,就是因为县衙里的各种资料,不能简单的交出去,里头有太多东西了,能帮助现阶段还没有起来的大同军弄到合适的物资基础。
总之,种光道听到手下人说了王二的胜仗,也是开心不已。
就在这个时候,一行人突然闯进来。
门口的卫兵都拦不住,甚至有人被踹飞。
“三爷!
三爷!
别这么冲动啊!”
有几个认出了王三,不过看到了王三左右全副武装的兵士,,上边写——军法。
种光道原本还灿烂的笑容,一下僵住了。
“你哪弄来的盔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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