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见到rose的时候,就觉得她和别的女孩不一样,素颜时那细长湿漉的眼睛,干涩的嘴唇,凌乱的鬓角,看上去有些颓废,但那似乎让她显得更美了,像一株摇曳生姿的野玫瑰。
有多少次,在咖啡馆门口,午夜时分柏林街道的墙角,我在此等候,只为等她笑盈盈地向我走来,无论晴雨、风雪,然后相拥一起回家。
送走母亲后,陪伴病重的养父走向死亡,那一年,和rose的恋爱是那段痛苦、阴郁、绝望的日子里唯一的慰藉了。
陪养父走向消亡的过程中,和rose的感情日渐深厚,早就认定她为灵魂伴侣了。
养父去世的那天,我撑着雨伞在医院门口,不敢进去,rose握住我的手说:“我陪你。”
我陪你,多么简单平凡的三个字,后来,我才后悔,当时,我为什么没有追问一下这三个字有没有时效性。
也许,一开始我就会错了意,是我一厢情愿地以为是一辈子,对于我来说,她无论遇到什么事,都很轻松,很自在,我喜欢这种稀松平常,更痴迷于从她那里得到的温馨,肯定和认同。
更重要的是,我的眼睛被她那令男人又爱又恨的特质迷住了,自与她相遇以来,我的心仿佛被人捏着,像被谁用手掌轻轻握住,那声音告诉我——是爱!
是命中注定的爱!
有人说,理智与爱不能并存,命定之爱有时可能会对命运中交缠中的其中一个人,单单一个人,产生占有和痴迷,但我却认为,爱之所以存在于人世,正因为爱非理智。
葬礼上,养父生前的几个好友,母亲的闺蜜,琴行的老主顾,以及我的大学同学们都来了,这许多年来,我一直很害怕一个人,然而到了今日,终归还是只剩了我一个人。
rose一直陪在我身边,我并不是一个容易对所有人打开心扉的人,但那个时候我知道,我爱她,她也爱我,她依赖我,我也依赖她。
虽然一开始并不是两厢情愿的,但是我们早就已经疯狂地相爱了,疯狂到什么地步呢?
养父走后的三个月,也就是今天晚上,我决定向她求婚。
我捧着大束的玫瑰花,单膝跪下:“我想和你结婚,你很有活力,长得又漂亮,就像美丽的精灵,我现在想和你结婚,答应我吧,rose!”
只有一分钟的时间,可我连一秒钟的时间也不想等,何况60秒?
rose大概也被吓到了,先是沉默、沉默,然后甜甜地笑,可是,她仍然没有说我不愿意。
“答应我吧,rose,求你了,快点说sayyes。”
rose接过鲜花,一脸幸福地笑:“你先起来吧,你知道,真的要结婚的话,有很多事情要准备……。”
“那这周末,我们去拜访你的养父母吧。”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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