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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下的日头,虽不怎么毒辣,但依旧让人有些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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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大都的官道上的一棵大树下,一个挑着担子买酒的,正扯着嗓音喊道:“脱鞍暂入酒家垆,送君万里西击胡。
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
哎,各路赶路的朋友都过来闻一闻,尝一尝,绝对的好酒,不好不要钱……哎……不好喝不要钱……哎……?“卖酒的是个年纪轻轻的俊美少年,看他喊的卖酒的口号,就知道刚出来卖酒不会太久,他衫穿得虽褴褛,但脸上却带着一副傻呵呵的笑意,别人虽认为他日子过得并不怎样,他自己却觉得很满意,此刻的他,正漫不经心的唱卖酒歌,目光却有意无意的望着远去的三岔路口,瞧神情似乎不像一个卖酒的,到像一个贼眉鼠眼的贼!
夕阳的余晖慢慢的将天空染红一片,卖酒翁喊了半响,这会儿似乎也喊累了,一脸沮丧的停了下来,一屁股坐在了路口的一张长板凳上,酒勺舀起一碗酒,往桌子对面一推,道:“宋大哥,天热你也喝碗酒解解渴吧?”
好一会儿才听得桌子一动,桌子身下居然做起一个人来,做起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宋方,他有些痛苦的龇了龇牙,跟着眯着眼神望了一眼三岔路口,道:“小兄弟你说他们会来吗?”
卖酒翁哈哈哈一笑,道:“宋大哥放心,他们一定回来?”
“可这天眼看就要黑了,若是再不来只怕……?”
宋方面带忧色,说完这句端起酒碗,咕噜咕噜一口气将一碗白酒喝得干干净净。
“嘻嘻,怎么样?我萧云卖的就还不错吧?”
卖酒翁居然是萧云,此刻的他正提着卖酒的勺子,望着宋方嘻嘻傻笑。
宋方喝干了酒碗里的酒,伸出右手摸了一把嘴巴,赞道:“是好酒!”
萧云放下手中的酒勺,坐了下来,满脸得意的道:“那是当然,这可真是正宗的绍兴女儿红,童叟无欺!”
宋方“哼”
了一声,正想答话,忽见前面的道路上尘土起处,远远地奔过来一行人马。
萧云的眼睛立刻亮了,扶着酒勺的右手竟然因为兴奋有些颤抖,他兴奋的道:“宋大哥,看,他们来了,小弟说的没错吧?他们一定会来的!”
语气中竟然带着莫名的兴奋。
宋方点了点头,道:“不错,来了!”
说完竟然死人一般躺在了长椅上,霎时鼾声四起,口中一阵阵的胡言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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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醉酒鬼!
“萧云眯着眼睛嘻嘻一笑。
这一行人,来的很快,伴随着阵阵的沙尘,萧云老远就看见第一匹上坐着的正是密林见过的胡须大哥,他一身灰布长衫,身后招牌式的披风居然不见了,脸上的络腮胡须,比起先前似乎亮丽了几分,身后跟着一个个都是疾服劲装,佩弓带箭,犹如大户人家出游的家仆一般。
萧云似乎看出有大买卖上门了,精神—振,忙提起酒勺子,舀起一碗碗的酒,满脸堆着笑意,冲着一行人吆喝道:“脱鞍暂入酒家垆,送君万里西击胡。
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
哎,各路赶路的朋友都过来闻一闻,尝一尝,绝对的好酒,不好不要钱……哎……不好喝不要钱……哎……来啊……哎……?“
“呵呵,想不到这里还有一个卖酒的!”
一行人的身后,忽然跳出一个人来,这人身材高大,肩膀宽阔,看上去甚是健壮,黑眸、黑色短发,穿着一身布衣却挽起袖子,露出手臂。
皮肤上闪烁着健康的古铜色光泽,眉宇间更是英气勃勃。
他的相貌给人的感觉,只能用四个字成语:“再世潘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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