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衣oga见厉厌桁还远离他,瞬间就气急败坏,这alpha怎么不吃他这一套?往前走了一步,然后脚下一扭,啊一声就往厉厌桁身上扑。
厉厌桁眼神闪过一丝厌恶,后退了一大步,神色更加冷的看着粉衣oga摔倒在他面前。
简濉换完衣服出来,一抬头就看到厉厌桁快步朝他走来,好像后面有什么东西追他一样。
“宝宝,那个oga好恶心,我们离他远点。”
厉厌桁并没有压低声音,路过的路人和粉衣oga都能听清楚,本来想替粉衣oga说两句话的路人瞬间闭嘴。
人家的伴侣不知道比粉衣oga漂亮多少倍,人家能看上他,是这个alpha眼瞎!不然哪个alpha舍得放弃这么漂亮的伴侣,去喜欢一个长相普通的oga呢?
简濉换了一身当魔尊时穿的暗红色宽袖锦袍,原本扎着的高马尾被放了下来,两侧编了一条小辫子,眉心坠着一颗红色火焰形状的宝石,衬得他肤若凝脂,多了几分妖魅。
厉厌桁都不由看呆了,他发现,简濉很适合穿这种艳丽繁复的衣服,就好像他天生就适合这种古装装扮。
无论多华丽的语言都无法描述出简濉此时的美,美的不可方物,摄人心魄,一眼万年。
时间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和静音模式,周围安静的只能听到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
“怎么了?”
简濉不明所以的看着有点委屈的厉厌桁,从他手里拿过冰淇淋咬了一口,满足的微眯着眼睛。
下次出门得带两套简祈给他准备的长袍,穿着方便,这个衣服穿起来有点费时间,袖子太大也碍事。
“宝宝,我想把你藏起来了。”
厉厌桁将简濉搂进怀里,低头在他耳边压低声音说道。
“我的冰淇淋!”
简濉将手伸直,才没有让冰淇淋被厉厌桁弄到,他抬头看着厉厌桁眼里的晦暗,踮起脚尖亲了一下他的薄唇,将冰淇淋蹭了一点在他唇上,他浅浅一笑说道:
“好了,我们继续去逛。”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苏殷自从被绑定反派系统以来就勤勤恳恳的完成任务,无一失手。每一次任务都完成的非常完美,成功取得人人喊打的反派Boss头衔。当然最后他也成功的被主角干掉了,再一次印证了反派死于话多的真理。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可是有一天主脑突然告诉他,由于许多反派死的太冤,集体暴动导致世界不稳,让他去改变反派的命运。exm???这活可不好干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快穿反派话不多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郎君金榜题名,糟糠妻被骗下堂。天灾人祸频频,下堂妇死得凄凉。重生归来,她不仅要踹渣夫夺家产,还要在天灾荒年,广积粮高筑墙,过上悠闲好日子...
穿越到自己写的书里,换做任何人都会欣喜若狂,可温亦谦却有点慌。早知道我就不写黑暗文了,随便出个门都能遇到几个变态杀人狂,这谁顶得住啊s黑暗风,沙雕向。...
大胆开个预收穿成病弱反派的未婚妻以下是本文文案穿成男主无c文中不配拥有姓名的反派病弱同桌,身娇体弱一步三喘的覃莳得到了一个学习系统。努力学习可续命,可惜系统十分抠门,覃莳头悬梁锥刺股却依...
世界被拯救了。因为我需要一个地方发表文章。...
兵王,这是在任何一部字典上都查不到的词,士兵创造这个称呼仅是为了表达对他们中间绝对佼佼者的敬佩和尊敬兵王,士兵中的王者,他们仅仅是士兵中的王者,也许他们永远也成不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将军,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