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姓,我想这孩子跟你姓。”
张佛森努力的想把模糊眼前的泪水擦走,他希望可以永远记住吴恙的脸,他不停的擦着眼前的泪水,却是什么用都没有。
“老吴家可难取名字了。”
吴恙觉得自己有了点气力,大抵是回光返照了。
她稍稍撑起身子,感受着体内生机的逝去,伸手擦走张佛森的眼泪,“吴承熹,我希望崽伢子可以高高兴兴的。”
呼吸声逐渐微弱,体温也变得即使是呆在暖炉旁也没法温暖的状态了。
“两个小时内,把我烧掉。”
她不想让张佛森看到她死后不堪的一面。
吴恙依偎在张佛森怀里,紧紧攥着张佛森的衣领,看到他颇为沉重的点了点头后,才放松下来,看着取名为吴承熹的孩子,眼角流着泪,没了呼吸。
晨曦,出来了。
三年后,长白山脚,张佛森从山上下来,手中拎着一狼皮,狼皮很完整,除了那一道扒皮的疤,啥也看不出来。
而他脚边,跟着个到还不到他小腿的豆丁,在这走路都打刺溜滑的环境,那么一点小豆丁却是脚步稳健。
她步子实在是太小,要小跑才能跟得上张佛森的步伐。
说实话,在有记忆的条件下重新长大的滋味,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
所以下次带着现在的记忆回到过去还是五百万到退休的选项,果断还是选后者好了。
上辈子吴承熹因为外企(雇佣兵)强迫休假期间,被自己老板利益驱使干掉了。
干这行是这样的啦。
她怀疑是临死前刷手机无意中留言了前者选择于是穿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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