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手机电脑的日子甚是枯燥。
他也太累了,早早的上床休息。
但是等他迷迷糊糊要睡着的时候,电话忽然响了。
走到客厅接电话,“喂?哪位?”
“嘿兄弟,我苟全啊!”
一个轻浮中带着一丝贱贱的声音响起。
苟全……是原身的高中同学兼好友。
秦桧还有三个朋友呢,赵昊混的再不好也不至于一个朋友都没有。
苟全算是那种挚友了,撒尿比谁滋的远那种。
苟全和赵昊同岁19,是个黑人,也是单亲家庭长大的,不过已经和母亲分开住了。
拿他的话说,他已经独立了!
之前说过,宋人在阿美的地位很高,而现在黑人的地位很是堪忧。
虽然十年前马丁路德金遇刺,让黑人运动达到了巅峰,在各种法律权力上,黑人已经平权了。
但是实际上没有那么简单,苟全这一代的黑人青年,是第一批被允许上高中的。
你就知道是个什么情况了。
苟全也算是赶上时代的浪潮了,要不然他连高中都没法上。
所以苟全非常的哈宋!
没错,就是哈宋!
对大宋的文化和一切都非常向往!
他本名赛弗·道格拉斯,却给自己起了一个宋人名叫苟全。
甚至自学了汉语,而且字正腔圆,能熟练的使用各种成语和俗语!
这份毅力要是放在学习上,保不准也能考上自由城大学。
黑人受歧视,一般只能抱团取暖,有高中文凭也很难找到什么正经工作。
苟全他现在就已经加入了街头帮派,当然只是一个外围呐喊助威的喽啰。
这厮极为惜命,而且极为擅长保命。
刚刚混这行不到半年,他已经克死了三个老大,换了两个社团了。
“嘿,兄弟,我跟你说!
今天我们帮派又和临近帮派火拼了,幸好我跑的快,没有受伤。”
“不过我的新老大好像是有点不妙,看那出血量,不知道还能不能救回来。
搞不好我又要换帮派了!”
“对了,怎么样?派对爽不爽?”
“我听说,海德格尔可是邀请了一对双胞胎姐妹花呢!”
“你小子有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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