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克莱斯特以外,所有魔族都已经在过来的路上脱掉了自己的兽皮裙,毫无矫饰的行走在阳光下,他们当惯了“野蛮人”
,在领地上装了这么久的人族,早就受不了了。
当听见远处的脚步声时,所有魔族都露出兴奋又嗜血的表情。
他们压低身体,在草丛中迅前进,却能不出一点声音。
大鼻子魔族冲在最前方,他拿着那把长刀,咧开嘴,露出两颗尖锐得有些过分的虎牙。
克莱斯特则走在最后面,他脚步缓慢,如同在自家的湖花园里闲庭漫步。
如同前面跑着一群茹毛饮血的野蛮人,而后面却走着一个衣衫整洁,矜持优雅的贵公子。
——比尔是个很谨慎的人,从他“出来”
讨生活开始,他就因为谨慎避开了很多次危险。
他生来就是平民,但很快就变成了贫民,父母都是饿死的,哥哥死在出去找食物的路上,然后家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他找不到工作,挣不到填饱肚子的钱和食物,在一次去悄悄去森林里摘野菜的时候,他遇到了强盗团,然后被对方抓住,再然后他就莫名其妙的也成了强盗团的一员。
最开始他不敢抢劫,也不敢杀人,每天都要被其他强盗殴打。
后来……他终于杀了人,也终于不再被殴打。
再后来,他就成为杀人最多的那一个了!
在领死后,他就成了领。
现在比尔过得很好,他能吃饱肚子,甚至在抢劫了一个村子以后,还能睡到女人,他不再觉得杀人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也不觉得对普通平民挥起屠刀有多么残忍。
杀得人多了,他甚至不觉得自己在杀人,而是在打猎,那些人都是他的猎物。
甚至有时候,他还会想。
如果他的手下再多一点,强盗团的武器再锋利一些,他是不是可以抢占贵族的领土?
是不是可以得到更多更好的东西。
甚至可以娶到贵族的女人,能生下很多孩子?
昨天,他们才抢完一个小村落,他们杀光了那个村子里的男人,侮辱了那里的女人,离开时把女人也杀了,只把小娃娃带上,而且那些小娃娃过不了两年就拿得起武器了。
自己养大的小崽子更听话,从小学着杀人,长大了就不会怕了。
比吸纳平民来得好。
他们抢了村子里所有值钱和能吃的东西,正在回居住地的路上,比尔骑在马上——这是他从贵族那里抢来的马,只有这一匹,也只有他这个领能骑。
小娃娃们现在还记得自己的父母,还充满着仇恨,他们被强盗们围在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悦重生到吞噬星空,本想苟到罗峰起势,卖掉地球居住权后浪迹星际,却意外激活系统,无限人生模拟器...
剧情讨论群837185062穿成玄幻世界族长,从家族角度去描绘尽量真实的玄幻世界,种灵田养灵鱼,全面发展各种家族产业,扶植咸鱼长辈成老祖担当保护伞,激励小辈勇闯圣地学宫出人头地。非热血战斗式玄幻,而是以提升各项家族产业,资金设施家仆家将族人客卿姻亲等元素为主。力图从新鲜的视角去看老套的玄...
一个转生成史莱姆的宅男,在异界旅行,进化,最终成为最强史莱姆的故事。...
一场意外竟让秦宁拥有了驾驭雷电的能力,他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场案件竟然牵扯出异能组,刚过上几天清闲日子,谁知好景不长,秦宁一次任务源力受损变为没有异能的普通人,可是却机缘巧合的得到了一个宝贝。当异能组所有人都认为秦宁已经沦为一个普通人的时候,殊不知世间那最神秘的裁决者竟然就是秦宁!...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