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时煞有介事地点点头。
这是开学以来,每天早上的日常。
陆衍臣再也睡不了懒觉了。
每天早上七点,他就不得不被宋清时或刘玫、陆成林叫醒,然后睡眼惺忪地穿好衣服,七点半准时出门,坐陆成林的车去学校。
明明宋清时开学前还焦虑得不行,每天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担心和同学相处不好,开学后倒是比谁都积极。
两人背着陆成林给他们买的新书包,结伴来到自己的教室。
陆衍臣和宋清时一个班,还是同桌。
班主任或许是看在他们是一家人的份上,才这么安排的。
陆衍臣对上学一事十分敷衍。
想他上辈子十六年教育差点就要完成了,没想到一朝穿越,竟要从头来过,真是可悲可叹。
一想到他还要上十几年的学,整个人都不好了。
两辈子加起来,三十年的学……呵呵。
于是上课铃一响,他就开始走神。
和他同桌的宋清时则是完全不一样的精神面貌,一进入教室,他就老老实实地坐好,将自己书包里的课本、笔盒、作业本一一摆好。
上课时,他小背一挺,两只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课桌上,睁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盯着老师唾沫横飞的脸看,十足一个三好学生的模样。
而陆衍臣——他在削铅笔……这是他最近培养出的一项新爱好。
一开始是觉得宋清时这么小的孩子用刀削铅笔实在太危险了,要是割伤了手怎么办。
于是每次见到宋清时笔芯快用完了或是不小心摔断了的时候,他总是很积极地将他的笔夺过来,帮他削。
不过削着削着,他觉得这项工程实在太减压了,于是就削出爱好来了。
他在桌子上铺了一张草稿纸,将笔芯外周包围的木条一点点削开,一片又一片的木屑落在雪白的纸页上,仿佛一片又一片的枯叶般。
陆衍臣将笔芯外周的木条削成花瓣一般的形状才满意,然后他又用小刀将露出来的笔芯一点一点刮细,黑色的笔芯被他刮出细细的粉,仿佛一粒粒黑沙般。
陆衍臣用手指在笔芯尖端碰了碰,很好,不过分粗,也不过分细,容易书写又不容易断,简直完美。
就在陆衍臣为自己的完美作品沾沾自得时,一只粉笔头朝他飞了过来,砸在他头上,然后又弹了出去,落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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