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熟
俞知乐一惊。
别的不说,外面的人可能会以为这图片是在哗众取宠。
什么凶手指纹,压根就是莫须有的事,是那个记者为了出名,博眼球才弄出来的虚假新闻。
说不准那枚指纹,压根就是记者自己拿拇指哥一按弄出来的。
但俞知乐,他多少知道点内情。
新闻才出来的时候,兰华就气急败坏地打电话过来和他抱怨过了。
说是不知道哪个不知道死活的家伙,把警局内部的情况往外泄。
别的也就算了,这枚指纹很可能就是破案关键,这么重要的东西,居然还私下公布出去。
“他这是生怕我们破案破得太早啊”
简直就是帮凶
兰华之所以会这么生气,倒不是正义感强或者对警局有归属感,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他的愤怒点在于,陈新德教授今天一早知道情况以后,老教授一下子被气得倒仰。
陈教授虽然年纪大了,精力不足,但平常身体也还算康健。
老教授一向拿手术刀解刨再恶心的尸体,都稳当当的手,那会吃早餐的时候,听到这消息,气得就连喝个粥,勺子里的粥都往外洒。
眼见老教授被气成这样,小迷弟能忍这要都还能忍,兰华第一迷弟的位置早就被人抢走了。
总之,兰华当时和俞知乐吐槽完,发泄过后,就撂下电话去干活了。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要赶在凶手逃跑前、再作案前,把人拿下。
好平息教授的怒气值,让他老怀大慰。
最好一开心了,老教授心情舒畅精神头好,能再多活几年。
兰华干活去了,挂完电话的俞知乐,出于好奇,特意上网了。
这才到一半,叶考拉就来了。
因为知道指纹是真的,听到叶考拉的话,俞知乐哪还顾得上推拒对方带过来的礼品。
直接无视那一堆东西,俞知乐拉住叶考拉问道“你在哪里到过”
他一点也不怀疑叶考拉记错了,或者错了。
别人或许有可能,但是妖精,不得不说,除了那些修为低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妖精之外,其他妖精,绝对都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佼佼者。
他们先天在五感、记性、体力等各种方面,都比人类要来的出色。
哪怕有短板,这短板也和一般人的长处差不多高。
俞知乐急,早就清了屏幕上新闻内容的叶考拉,心里只会比他更着急。
但是有的时候,重要的事,就是越急,反而越想不起来。
叶考拉皱着眉头想半天,好一会,还是没想出来,只是着那张指纹图片,他怎么怎么眼熟。
眼熟到,就好像,他经常能到的那种地步。
“啊,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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