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洛克曾是继承人,却不得不独自离去。
当他回神时,已经走远,又过一夜,竟然碰到先前离开的英格众人。
他骑马沿着脚步追过去,很快就来到几人面前。
阿尔杰认出他,一开始以为是史蒙派来“追杀”
自己的,但见格洛克独自一人,反道,“你是来加入我们的”
见格洛克依然没有回应,英格警觉起来,准备动手。
格洛克确实起了杀心,但因没把握,改口道,“我对你们的计划很感兴趣,如能强取,何必苦耕。”
阿尔杰忍着伤疼大笑,“这是你这辈子干过最英明的决定……我们去找金牙巴尔多,他控制一处海港,手中有船。”
“你们要回丹麦”
格洛克问道。
阿尔杰只道,“跟着就是。”
一路上,阿尔杰故意说起史蒙的话题,借此观察格洛克反应。
“他是个孬种,不配再去英灵殿,死在女人床上就是他最终归宿。”
格洛克听得烦了,但为了取信几人,也一同诽谤史蒙。
两天后,他们一行终于进入另一处维京聚落--金牙巴尔多所在。
若以人数算,金牙跟史蒙的聚落人数不相上下,都近两千人,但他的领民战斗力明显高于史蒙,
因为他们依然信奉“强取”
。
也因如此,才能打的人口近万的“吝啬者厄尔”
节节败退。
格洛克对金牙很熟,他知道这个邻居眼中,唯有利益。
金牙的地盘总部在一处山堡,居高临下,监视着周边。
放眼望去,远处的北方山脉群,虽有些积雪未化,但时近五月,已经不怎么冷了。
可当进入金牙的城堡,碰见这位坐在兽皮位子上的维京首领后。
金牙的笑容,让格洛克觉着冬天还没过去。
阿尔杰撑着拐杖走过去,要跟金牙拥抱时。
格洛克暗骂,早前在聚落内,就不该听史蒙的话,应直接杀了这些人!
“欢迎你们,来自丹麦的阿尔杰跟英格,即便老子三年没回去丹麦了,依然知道‘丹人’中,出现许多强大新勇士,其中就是你们两人最为出色。”
寒暄后,金牙目光移到格洛克身上,两人是认识的,还交过手。
既然上了贼船,那就死撑到底。
格洛克说了句,“很久不见,巴尔多,原来你还没死。”
友善开场白过后,面对围上来的巴尔多手下,格洛克依然澹定,
“我可以从史蒙聚落拉出不少人来,更北面在爱丁堡那些丹法区的首领,我也有交情,可以负责联络。
杀了我,你只是多个‘头骨’可以当球踢,
留下我,你就不用窝在这山堡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末世来临,路人甲莫雪同志不幸炮灰成了一只低阶丧尸。变成丧尸莫雪也不气馁,打架,咬人,卖力的吞噬血肉堪堪升为丧尸小头目,谁知又天降巨炮将她轰成了渣。本以为这辈子是凉凉了,谁知她竟然穿越到大晋朝成了一...
两年前,她是丑逼,我是男神两年后,她是校花,我是屌丝。三天被打七次,我也屹立不倒!你看,我以前能保护你,现在也能保护你。左飞两年后,左飞开始一段热血传奇!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不良之谁与争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5w02400展开全部gtgt...
本姑奶奶重生回来知晓未来,身怀隐身神技,专业手撕各种不服,还有那谁,收收你的口水,特么的都流到我男人的身上了。兵哥哥,你别跑,乖乖站在那里,你是本姑奶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