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皆是视角”
——在《视角法则》中,这是所有视角法则中的核心法则,也是整个视角学的基础法则,因此也被称为视角学第一法则。
此法则何以能够成立呢?这就涉及一些更为基础的问题:在视角学的视野中,整个世界以及所有的生命,其在本体层面,究竟是怎样的呢?这个本体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它能够成为本体?或者说为什么可以将其视为本体?它与其他哲学中所说的本体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个本体有哪些共与不共的性质?
如果这些问题不能从最根本的层面阐释明白,那么“一切皆是视角”
这一视角学核心思想就可能被视为一种哗众取宠、故作高深的奇谈怪论,而无法真正利益到我们的生命。
所以,本体论问题是视角学必须做出回答的问题。
(一)视角——视角学视野下的生命宇宙之本体
先需要明确一个概念——“生命宇宙”
。
什么是生命宇宙?这是生命哲学之生命视角学所持有的生命观、宇宙观、世界观——每个生命都是一个生命宇宙,同时也是一个生命世界;每个生命同时作为自己生命宇宙中的主体和其他生命宇宙中的客体而存在;所有的生命宇宙皆是相互含摄的;无穷无尽的生命宇宙相互含摄,共同构成了无穷无尽的生命宇宙场;每个生命宇宙既是与其他生命宇宙全息合一的,同时又有着各自独特的生命宇宙体验。
在生命之外没有宇宙,在宇宙之外没有生命。
生命和宇宙这两个概念所指向的对象是完全同一的,【生命】体现了其【主体性】的一面,【宇宙】则体现了其【客体性】的一面。
但从根本上而言,生命就是宇宙,宇宙就是生命,因此最好的称呼是【生命宇宙】,本质上它们是不可分割的。
这就是生命视角学视野中的生命观、世界观和宇宙观。
对于生命宇宙,将在视角学认识论中进行详述,这里不再多言。
在此生命观、世界观、宇宙观下的本体论问题,就变成了生命宇宙的本体论问题。
什么是生命宇宙的本体?
对于此问题,生命视角学的基本观点是,【视角】即是生命宇宙的本体。
为什么不是物质、能量、信息、精神、意识、心而是视角?
在生命视角学的视野里,生命宇宙由五个维度构成——级视角、心、视角、视界、视界。
其中级视角有隐显两种状态。
大部分生命的级视角处于隐而不显的状态,这时生命宇宙即体现为剩下四个维度:心、视角、视界、世界。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四个维度已经完全涵括了我们日常所说的宇宙、世界、生命、物质、精神、能量、信息、意识、心等所有的一切内容。
但在生命视角学的视野中,仅有这四个维度还不够,还有一个更深的维度,即本体维度。
此本体维度完全越了“心-视角-视界-世界”
的维度,在视角学中,称之为级视角。
物质、能量、信息、精神、意识、心,这些范畴,皆涵括于“心-视角-视界-世界”
这四个维度中,代表了由这四大维度所构成的非全量生命宇宙的某一方面的特质、特征、特性。
非全量?那什么是全量?由五个维度构成的生命宇宙即是全量生命宇宙。
由四个或四个以下维度构成的生命宇宙即是非全量生命宇宙。
在全量生命宇宙中,只有视角才能成为生命宇宙的本体,且是唯一本体,此本体之外再无其它本体。
而这个本体性的视角正是级视角。
由是,才有了视角学第一法则:一切皆是视角。
视角,这一看似无比普通的“东西”
,竟然能够成为整个全量生命宇宙的唯一本体?
何以能够如此呢?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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