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角法则(十七):拥有并成为级视角,与级视角完全合一,是生命存在的最高形式和最高目的
究竟越的级视角,蕴含着无限的自由、爱和智慧。
拥有究竟越的级视角,是所有一切生命本有的权利,包括正在阅读本文的你。
拥有并成为究竟越的级视角,与其完全合一,是生命存在的最高形式和最高目的。
生命,即是爱。
生命,即是智慧。
生命,即是自由。
生命,即是以无限的爱,无限的智慧,无限自由地创造着无限的神奇。
生命,可以通过创造无限丰富的视角,体验无限丰富的世界。
生命,通过视角观照一切,创造一切。
生命,就是无限丰富的视角本身。
当生命越了其最根本的限制性视角——“我”
之视角,就达到了无限。
心之“我”
从此消融。
视角之“我”
从此消融。
视界之“我”
从此消融。
世界之“我”
从此消融。
“我”
之视角被越的时候,就变成了新的视角——究竟越的级视角。
祂卓然独立。
祂朗照一切。
祂遍布“四法界”
——心、视角、视界、世界。
祂光明无量。
祂包容一切,大爱无边。
祂透解一切,智慧无量。
祂越一切,自由自在。
祂蕴藏一切,妙用无穷。
祂遍及一切,至善圆满。
你是祂的化现,祂是你的本来。
你所有生命的历程,都是在向祂回归。
当你远离祂,进入“自我”
的视角,就进入了一个无形的牢笼。
当你走近祂,融入祂,成为祂,就获得了无限的自由。
当你融入祂、成为祂之后,再次显现在世界中的你,就成了祂的载体,祂的脸谱,祂的道具。
你,以及无数个与你本自相同的你,一起在无限的视角中,演绎着无限的视角的传奇……
喜欢明空心语请大家收藏:(91919191)明空心语更新度。
喜欢明空心语请大家收藏:(91919191)明空心语更新度。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